从募捐到道德审判
赈灾募捐的热门时间过去了,我也终于可以安静地把这篇文章发出来了。
从大地震开始至今,对于募捐的热情,一直认为是意料中的,源于我对人性、对中华民族的乐观信心,我相信面对这样的大灾难,热烈的捐款没有什么让人意外的。
令我意外的是,过程中所出现的一些“新”事物,比如,竟然出现有人因为捐款额达不到民众的期望而被狠批,竟然有人点名谁谁谁还没有捐款、谁谁谁才捐多少,竟然有人专门计算统计外资公司和国资公司的捐款对比,竟然有人拿这一次捐款的多少作为衡量人品和企业社会责任感的指标……等等。
不禁疑惑,这是募捐,还是要债、要饭?
想起家里长辈说过的一件事。 三十年前中国在封闭了几十年后,重新对外部世界开放的时候,在海外的家里长辈终于在骨肉分离几十年后能够相聚了。于是父子兄弟姐妹频频在香港见面。后来,长辈告诉我们,那时候香港人说很怕回“乡下”(中国大陆在香港人的眼里是乡下,回大陆就是回乡),说乡下的人非常贪,东西总是要不够。
长辈说这件事的时候,已经是我在悉尼定居的时候了。那时候听了不置可否,因为我没有任何经验。但是,这次中国大陆民众对募捐所表现出来的一些东西,让我一下子理解了三十年前香港人说那些话的意思。
捐款,顾名思义,是源自爱心和善心的主动自愿原则下的所为,不是摊派。爱心和善心,是无法摊派的。而且我们曾经对摊派的“捐款”深恶痛绝。
捐款,更不是要债,不是向谁索要回报或报酬,没有义务和权利的承载。既然如此,人们有什么理由拿别人的爱心和善心进行比较?有什么理由把募捐变成强迫?有什么理由对不捐款的人进行批斗?有什么理由把捐款变成义务?有什么理由把募捐抬高到道德的层面去攻击别人的人品品格?当这些理由都不能有存在的道理而却实实在在地发生着的时候,我只能苦笑,只能想到“要饭的”,想到“贪婪”,等等这些词——看来,这次灾难中表现出来的中国人的空前美德的下面,某些深含着的东西,并没有改变,没有变得更好。经济大大发展了,财富大大增加了,可是,人深层的文化素养和人文价值观,依旧如此贫穷,依旧唯金钱论。
企业社会责任感,更不是一次募捐所能评定的。如果一个企业这次给出一大笔钱,却在企业的生产过程常常污染环境,这个企业有社会责任心吗?如果一个企业惯常于支持慈善福利,一年支出很多很多慈善福利只不过这次赈灾募捐不是捐得最多的,这个企业就没有社会责任心了吗?为什么我们总是善于要求别人或比较别人,而不是以平和和理解去看待他人?为什么我们总分不清法律责任和道义承当之间的区别?
在国内的时候,常有朋友在马路上碰到一些要钱的人用各种各样理由要钱,有说出差钱包丢了的,有说家里突遭逢灾难的,等等等等。朋友们给了钱以后才发现那些人原来是职业乞丐。于是朋友们忿忿于“受骗上当”,说以后碰到要钱的一概不给云云。我总是奇怪,给不给钱是你的自由,当你自己选择给人钱是因为你自己的善良,还是因为你想得到什么回报?还是因为接受施舍的人得比自己弱比自己穷才能找到给与的心理平衡?如果是前者,你付出了,是你自己自愿的,你是为了你自己的善良而付出,你对得起自己的善良,那些要钱的是什么又和你有什么关系?即使他真是“骗子”,他骗的也是他自己的良心,他的行为不会使你自己的良心受损。他无德难道你就该跟着无德?你的爱心,来自于你自己的修养和内在精神,不是因为别人的,不是吗?你的道德观是建立在别人的反馈上的吗?那只能说明你自己的道德不够坚定。如果是后者,那不叫爱心,那是交易,即使交易的标的物是别人的诚信心。既然是交易,你在付出之前就该调查清楚对方的背景诚信,什么也不了解就贸然交易,那是你自己的选择,怨不得别人。
所以,问题是,你捐钱的时候,是为了自己的善良之心还是为了交易?是为了作秀给人看还是为了自己的内心精神?是为了屈从别人的标准还是为了自己的自我?我们很多国人,没搞清楚这些问题,所以,总以为自己付出了, 别人就得感恩;给乞丐钱之前,必须先问清楚乞丐是不是百万富翁。更发展到极端,拿爱心进行比较,把募捐当成要债,以为自己捐了多少多少,别人就该捐多少多少,否则别人就是欠了谁什么,就是品格有问题。呜呼哀哉,爱心也成了可以标价比较的。到底是什么社会文化把人造就成这样的思维?!
是的,中华民族是一个要强的民族,是一个不服输的民族。因为不服输,我们什么都要争输赢,要从比较中争赢。于是,我们喜欢并且习惯比较。我们比较分数,比较收入,比较生活,比较武力,比较道德,比较品格,比较学历,比较文化,以至于把所有的东西,都量化成为可以比较的。可是,我们不知道,很多东西,是无法量化的,比如精神,比如人格,比如自我,比如文化,比如道德,这些东西,是个体的、独立的,自由的,自我的,是不可以量化比较的。
我们是需要建立社会公德,需要规范社会公德。但是,什么是公德什么是私德什么是美德,我们分清楚了吗?在公众场合大声喧哗,影响了别人,是公德问题;在公共场合吐痰丢垃圾,影响了公共卫生,是公德。而捐款,完全是个人的意愿行为,不影响任何他人,怎么和社会道德联系到一起了?提倡美德就是为了劈死没有美德的人?怎么总那么极端?怎么都那么热衷批判别人?
个人道德是一种自我的价值观,道德是自己的世界观,是每个人自己的行为守则,是每个人自己的自我约束。道德,是自己的,不是别人的,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道德观。除了法官和法律,谁有权利审判别人?既然没有,谁有权利拿道德去审判别人?谁有权利要求别人的行为守则必须和自己的一样?
我们一边在网络上高喊要人权,一面却做着粗暴的侵犯人权的“人肉搜索”;大难当头,我们绝大多数人都是本能地逃生,甚至连自己的儿女都不顾,却对别人也同样的逃生大加鞭挞;我们多数人私底下的行为放浪不拘,却对别人公开说出来的行为大加鞭挞;我们自己不干活,却对别人干的活指手画脚;我们拼命表现自己,却不允许别人表达不同于自己的选择不同于自己的自我和个性;我们把自己的标准标榜为美德,把别人的不同于自己的选择抨击为不道德;我们鄙视统一思想但其实每个人都恨不得所有人都是一个模子里印出来的、有统一规格和样子的…… 我们还有多少关于爱、关于人权、关于自由和尊重、关于道德和法律的误区?
我们什么时候才能明白并接受,道德,是用来建立自我、用来约束自己,而不是用来约束别人塑造别人的?我们什么时候才能明白并接受,每个人,只有审视自己的权利,而没有审判别人的权利,不管以什么名义。只有法律,才能约束或审判人?我们什么时候才能明白并接受,法律的准则,才是一个社会公共的行为准则,法律准则之外,任何人,都有自由的权利做他/她自己?我们什么时候才能明白并接受,区分社会公德和个人道德?我们什么时候才能学会,尊重别人的自我和道德,尊重别人说话的自由即使他说的是和自己的道德观完全相违背的?
我一直坚信,中国的民主社会制度,一定是有中国特色的,而不会是西方模式的,就是因为,中国的文化背景。在这样一个几千年来以要求别人的道德为己任的国家里,没有人能坚持自己的道德,没有人能坚持自己的自由。即使有那少数人想坚持自己,也会被别人的道德的利剑劈死。而西方民主的文化基础,是尊重每个人的道德。中国,没有这样的社会文化基础。所以,西方的民主模式,最终必然被中国化。很多的社会现实,已经证明了这一点。
这是不是坏事?我不知道,因为我知道,任何东西,包括制度,都没有绝对的好或坏,正如我尊重每个人自己的道德选择一样。也许,中国特色更能适应中国社会,那么就是好的吧。
至于向往着的西方民主国家的慈善,向往着的西方国家的社会道德素质吗?让我们来看一看下面几个例子,读者诸君从这些例子中去找到自己各自的解读吧。
南美洲的咖啡种植园里,雇佣着成百上千的童工。那些贫穷的父母们让自己八、九岁十来岁的的孩子放弃读书去咖啡种植园打工赚取一小时几美分的收入维持生存。这些雇佣童工的种植园生产出来的咖啡,被称为血汗咖啡。欧美国家把这些事实公布出来,并鼓励咖啡进口商们把自己的进口产地公开说明。但是并没有强制规定或呼吁公众抵制这些咖啡,而是由咖啡进口商们按照自己的良心和企业准则决定是否进口这些廉价咖啡。而咖啡进口商则把自己进口的咖啡的产地标示出来,由消费者自己决定是否光顾他们的咖啡。比如星巴克,就声明自己的咖啡全部来自非血汗咖啡产地,为此他们出售的咖啡可能因为成本较高而比其他咖啡店的要贵一点。而有些咖啡店或超市则根本不标示。如何取舍,选择权在企业、在消费者手里。消费者既可以自己选择星巴克这样的有“良心”的企业的咖啡,也可以因为廉价的理由而选择那些来自血汗种植园的咖啡产品。每个人都有选择权,没有人或企业因此而被指责为没有良心或没有道德。
在澳大利亚,有2/3的国民当过志愿者。几乎所有的人都有过捐款的经历。但是没有听说过有谁拿捐款数额作为衡量企业或个人的社会责任感标准的,没有听说过人们拿捐款数额进行比较的。我曾在一个全国性非营利组织(即慈善组织)当志愿者,负责管理捐款的入账。很多人捐款都不是一次性的,而是每个月定额定期由我们直接从他们的信用卡或银行账户里直接扣款捐款的。不管捐款多少,到年底圣诞节的时候,我们都是一样的给所有捐款人寄出一张圣诞贺卡,并不因为谁捐多谁捐少而区别对待。我们也从不公开捐款人的名字资料,捐款人自己保存每一笔捐款的证明,因为法律规定捐款可以得到税务抵扣。捐款的企业则可能把他们对慈善组织的捐款写进他们的年度财务报告里。每年,我们的财务报表公开在自己的网站上和本组织的杂志上,谁有兴趣查询我们免费寄出,但实际上,除了大股东(因为这个组织在几所大学有合作研究项目需要投资),几乎没有人索要过财务报表。因为,大家捐款是源于自己的爱心,而不是源于慈善组织回报给什么。至于善款如何利用,是该组织的事,对慈善组织的审计,自有审计部门和法制监管部门去监督。若有慈善组织敢于出现违法的事情,自有法律的严厉惩罚。
一个月前,悉尼一个小学的老师和她的男朋友拍摄了一组裸体照刊登在报纸上,该小学有些学生家长看到后,向校长抗议说这样的老师会影响到对孩子的教育,于是校长下令让该老师暂停教书无限时休假,结果该老师把学校告上法院,认为他们拍裸照是个人行为,没有违反法律或学校规定,学校没有权力停止她的职业。他们还表示,他们将会继续这样做,因为这是她和男朋友选择的生活。最后,当然是该老师被恢复教职。整个过程,除了新闻报道,没有看到全社会对这个老师的大批判,更没有人拿道德评说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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